火炬管委会,各区工(科)信局,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为推动与金砖国家及伙伴国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入合作,培育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创新合作项目,现组织开展2025年金砖创新合作项目(第二批)征集入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需在厦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
二、项目范围
(一)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包括科技创新及应用、制造业“智转数改”、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的技术、产品、人才、产能合作项目,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项目。
(二)金砖合作基础较好项目。申报主体已与金砖国家及伙伴国开展良好合作,申报项目具有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国际合作成功经验和典型项目。
(三)金砖合作前景广阔项目。企业已针对金砖国家市场开展深入调研分析,所拥有的技术、产品、人才及解决方案契合金砖国家及伙伴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需求,可在较短时间内创造明显的经济社会价值。
三、合法合规性
(一)申报主体会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等资信良好,近2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体现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突出供需对接、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模式创新等方面实践和成效。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兼顾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入库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征集入库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遴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培育库。
(三)公开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有关公开渠道对拟纳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纳入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培育库。
五、支持措施
(一)对纳入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培育库的申报主体,将提供对外宣介、产业对接等方面支持。
(二)对项目库中新工业革命代表性强、金砖合作基础好且形成带动示范效应的项目,按照《关于深化拓展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经进一步评选正式认定为金砖创新合作的项目(认定办法另行公布),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特别突出的,将推荐纳入国家工信部对外合作案例集,公开对外发布宣介。
六、申报要求
请意向申报单位填写征集入库申报表,于2025年4月7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材料(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邮箱:xmgxjcxc@xm.gov.cn。
七、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人:周晓娟
联系电话:0592-2896746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
附件:1.2025年金砖创新合作项目(第二批)征集入库申报表(金砖合作基础较好项目)
2.2025年金砖创新合作项目(第二批)征集入库申报表(亟待开拓金砖市场项目)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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