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106号)要求,扎实做好市级优秀项目征集选拔工作,发现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宣传推广一批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
二、大赛主题
待定(省赛组委会正面向社会征集中,待确定后同步发布。)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四、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采用“3+1+X”模式,即: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和乡村振兴(含文旅经济)3个赛道和在校生(未工商注册登记项目)专项赛道,特色X海洋经济赛道,共5个赛道。
(一)先进制造。重点面向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既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也包括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
(二)现代服务。包括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也包括健康、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
(三)乡村振兴(含文旅经济)。重点面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致力于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研发、优良品种培育、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劳务品牌及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四)海洋经济。聚焦于海洋产业领域,以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为目标,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和市场潜力的海洋经济相关项目,为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包括海洋养殖与种业、海洋装备与制造、海洋特产与品牌,以及涉及海洋经济商业模式的创新优化的创业项目。
(五)在校生。面向在校生设置创意赛道,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五、报名参赛条件
以上赛事面向厦门市内院校在校生(创业项目未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年满16周岁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群体(创业项目工商注册地在厦门市)。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业组(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海洋经济赛道)
1.截至2025年5月20日,在厦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10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对技术和产品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法人。
(二)创意组(在校生)
1.在2025年5月20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生)。
4.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以上两个参赛组的项目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赛事流程
(一)参赛报名(7月15日前)
每位申报人只可选择一项进行报名,不得兼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可下载附件,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资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项目申请材料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按下面明确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增加无关材料,编加目录和页码,封面写明“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材料”)后,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方式报送至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并将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路演PPT、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xmcz5205501@163.com)提交报送。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截止时间:7月15日。
1.创业组报名材料
(1)参赛报名表;
(2)法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
(5)路演PPT(内容应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发展现状和前景、项目创新及带动就业等情况)。
2.创意组报名材料
(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在校证明;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路演PPT(内容应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创新、项目发展以及带动就业前景情况分析等)。
(二)资格审核(7月25日前)
依据申报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发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的需及时反馈申报人予以修正,确保进入评选的申报项目和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三)书面评审(8月10日前)
1.书面评审:对申报创业项目参照大赛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项目评委独自评分,最终取5个评委均值评分作为该项目书面评分得分成绩。依据省组委会分配厦门名额及各个赛道项目得分成绩,每个赛道前5名项目入围决赛,若参赛项目数量少于5个的,视情况决定入围决赛数量。
2.名单公布:确定的入围决赛名单,由赛事组委会通过官网发布,公示5天,公示期满前项目申报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联系赛事组委会反馈。
(四)选拔赛决赛(2025年8月22日)
1.赛事模式:比赛现场采取“6+3+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1分钟打分。现场屏幕设置倒计时,在路演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提醒参赛选手及评委时间,避免超时。
2.比赛顺序:按照抽签的方式产生各赛道参赛项目的比赛顺序,比赛当天签到进场发放号牌。
3.评分方式:
现场7名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最终得分,并以得分高低依序确定项目排名。
4.成绩公布:选拔赛路演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由各参赛代表签字确认。
5.晋级机制:结合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分配厦门参赛名额,依据各赛道决赛成绩排名择优推荐晋级省赛项目名单。若省分配厦门某赛道名额超过5个的,依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推荐晋级省赛项目。
七、评审规则
以“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拓宽就业渠道、带动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围绕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引领性、技术(产品)先进性、服务模式独特性、合理性、运营可持续性、带动就业数量质量等价值。评审规则及赛事工作实施细则依据省赛组委会后续下发文件执行。
八、项目扶持
(一)对获得省级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优秀项目,省赛组委会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并对优胜奖项目颁发证书及奖杯,同时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辅导、媒体宣传、资本对接等各方面帮扶,助力获奖项目的成长和发展。
(二)根据2025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创业项目推介会厦门参展项目数量,按照书面评审成绩排名,择优选取每个赛道优质项目(项目人主动放弃的,跳选下一名)作为推介会推荐参展项目,并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活动补助。
(三)在媒体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宣传,提升项目及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四)市人社部门为优秀创业项目常年提供专家指导服务等后续服务,推动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2-5205501
电子邮箱:xmcz5205501@163.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03室
附件:1.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创业组);
2.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创意组);
3.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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