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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25-06-24 18:09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106号)要求,扎实做好市级优秀项目征集选拔工作,发现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宣传推广一批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

  二、大赛主题

  待定(省赛组委会正面向社会征集中,待确定后同步发布。)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四、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采用“3+1+X”模式,即: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和乡村振兴(含文旅经济)3个赛道和在校生(未工商注册登记项目)专项赛道,特色X海洋经济赛道,共5个赛道。

  (一)先进制造。重点面向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既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也包括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

  (二)现代服务。包括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也包括健康、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

  (三)乡村振兴(含文旅经济)。重点面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致力于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研发、优良品种培育、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劳务品牌及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四)海洋经济。聚焦于海洋产业领域,以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为目标,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和市场潜力的海洋经济相关项目,为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包括海洋养殖与种业、海洋装备与制造、海洋特产与品牌,以及涉及海洋经济商业模式的创新优化的创业项目。

  (五)在校生。面向在校生设置创意赛道,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五、报名参赛条件

  以上赛事面向厦门市内院校在校生(创业项目未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年满16周岁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群体(创业项目工商注册地在厦门市)。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业组(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海洋经济赛道)

  1.截至2025年5月20日,在厦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10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对技术和产品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法人。

  (二)创意组(在校生)

  1.在2025年5月20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生)。

  4.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以上两个参赛组的项目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赛事流程

  (一)参赛报名(7月15日前)

  每位申报人只可选择一项进行报名,不得兼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可下载附件,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资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项目申请材料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按下面明确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增加无关材料,编加目录和页码,封面写明“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材料”)后,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方式报送至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并将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路演PPT、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xmcz5205501@163.com)提交报送。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截止时间:7月15日。

  1.创业组报名材料

  (1)参赛报名表;

  (2)法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

  (5)路演PPT(内容应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发展现状和前景、项目创新及带动就业等情况)。

  2.创意组报名材料

  (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在校证明;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路演PPT(内容应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创新、项目发展以及带动就业前景情况分析等)。

  (二)资格审核(7月25日前)

  依据申报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发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的需及时反馈申报人予以修正,确保进入评选的申报项目和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三)书面评审(8月10日前)

  1.书面评审:对申报创业项目参照大赛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项目评委独自评分,最终取5个评委均值评分作为该项目书面评分得分成绩。依据省组委会分配厦门名额及各个赛道项目得分成绩,每个赛道前5名项目入围决赛,若参赛项目数量少于5个的,视情况决定入围决赛数量。

  2.名单公布:确定的入围决赛名单,由赛事组委会通过官网发布,公示5天,公示期满前项目申报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联系赛事组委会反馈。

  (四)选拔赛决赛(2025年8月22日)

  1.赛事模式:比赛现场采取“6+3+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1分钟打分。现场屏幕设置倒计时,在路演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提醒参赛选手及评委时间,避免超时。

  2.比赛顺序:按照抽签的方式产生各赛道参赛项目的比赛顺序,比赛当天签到进场发放号牌。

  3.评分方式:

  现场7名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最终得分,并以得分高低依序确定项目排名。

  4.成绩公布:选拔赛路演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由各参赛代表签字确认。

  5.晋级机制:结合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分配厦门参赛名额,依据各赛道决赛成绩排名择优推荐晋级省赛项目名单。若省分配厦门某赛道名额超过5个的,依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推荐晋级省赛项目。

  七、评审规则

  以“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拓宽就业渠道、带动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围绕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引领性、技术(产品)先进性、服务模式独特性、合理性、运营可持续性、带动就业数量质量等价值。评审规则及赛事工作实施细则依据省赛组委会后续下发文件执行。

  八、项目扶持

  (一)对获得省级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优秀项目,省赛组委会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并对优胜奖项目颁发证书及奖杯,同时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辅导、媒体宣传、资本对接等各方面帮扶,助力获奖项目的成长和发展。

  (二)根据2025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创业项目推介会厦门参展项目数量,按照书面评审成绩排名,择优选取每个赛道优质项目(项目人主动放弃的,跳选下一名)作为推介会推荐参展项目,并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活动补助。

  (三)在媒体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宣传,提升项目及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四)市人社部门为优秀创业项目常年提供专家指导服务等后续服务,推动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2-5205501

  电子邮箱:xmcz5205501@163.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03室

  附件:1.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创业组);

  2.福建省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创意组);

  3.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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