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公示如下: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对象:2020年市工信局核准投资项目;
时间安排:2020年6月至7月。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的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4、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5、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6、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7、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8、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
1、从3个核准项目中随机抽查1个项目, 抽查比例为市场主体总数的33%;
2、随机抽取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3、共安排1次抽查,每次抽查1个项目。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对象:2020年市内跨区备案项目;
时间安排:2020年6月至7月。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核查备案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对项目内容是否为跨区申报。
(三)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
1、从52个市内跨区备案项目中随机抽查3个项目, 抽查比例为市场主体总数的6%;
2、随机抽取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3、共安排1次抽查,每次抽查3个项目。
三、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对象:我市150家重点用能单位;
时间安排:2020年9月至10月。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
2.对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监督检查。
(三)检查比例和频次
安排1次检查,从我市150家重点用能单位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8家企业作为被监察企业。
四、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对象:对2018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时间安排:2020年9月至10月。
(二)检查主要内容
对2018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监察建设单位对节能审查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比例和频次
安排1次检查,从1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按20%抽取4个项目作为被监察对象。
五、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全部使用散装水泥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对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时间安排:2020年7月至8月。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定期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生产量和销售量的统计报表;
三、检查比例和频次
1、从全市2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中随机抽查4家;
2、共安排4次抽查,每次抽查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宋鹭雯 电话:289675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