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144
- 备注/文号:厦工信企业函〔2025〕11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厦工信规〔2024〕1号)中“服务商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开展第二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为推动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围绕我市电子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耗材制造三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细分行业”),择优遴选数字化服务商,提供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安全、数据安全等)、环保事故;
(三)申报单位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文件,熟悉中小企业业务特点和数字化转型需求,拥有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本地服务能力,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细分行业服务经验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申报单位承诺能结合细分行业共性痛点和试点企业个性需求,为改造企业提供“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并以优惠价格(低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六)具有细分行业特色解决方案及案例的重点支持。
三、遴选程序
(一)服务商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服务商企业于2025年8月20日12:00前,登录申报系统https://zxszh.xmsme.cn/home中“服务商申报”模块,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审
厦门市工信局将对各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组织专家进行价格评审,部分产品及价格存疑处将联系服务商及时补充佐证材料。
(三)结果公布
经专家评审形成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及产品价格建议名单,按相关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第二批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登录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
(二)结合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最新发布的适用场景表(附件2),并结合服务商过往服务产品价格,填写“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备案表”(附件3),提供申报产品模块的价格区间、让利承诺等信息。
(三)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资质或荣誉的证明材料等)。
(四)承诺书(附件4,需加盖公章)。
五、申报说明
(一)已入选并完成价格备案的试点服务商(97家,名单可见:https://zxszh.xmsme.cn/supply-demand/digital-service-providers-list),无需重复申报。
(二)各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三)各服务商申报的产品应适配本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所需,满足“小快轻准”应用场景。服务商产品价格应满足申报时承诺的价格、增值服务等让利情况,原则上面向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应符合申报产品的价格区间。
(四)入选我市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将按照《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评价指引(试行)》统一培育管理。原则上,试点企业应选择我市公布的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开展改造服务。
(五)因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至2026年3月31日截止,本批数字化服务商遴选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新增遴选。
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处 2896790
附件:1.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
2.适用场景表
3.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备案表
4.承诺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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