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090
    • 备注/文号:厦工信建函〔2025〕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3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02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5-05-13 18:23

      答复类别:A类

    张文教代表:

      《关于妥善解决政府国企拖欠民企款项问题的建议》(第02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压实主体责任,适时组织摸排欠款,及时接收处理投诉件,建立台账跟踪清偿情况,实行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清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春节前夕和一季度末,我市台账内欠款先后实现动态清零。

      收到张文教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协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吸取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即欠即清、快速清偿工作机制,不断改进清欠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清理力度,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市委常委、副市长庄荣良同志担任组长,专班办公室挂靠市工信局,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清欠工作,设立联络员,确保工作责任到人。市清欠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任务,协调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重大问题。二是加快排查和督促支付。2024年以来,我市多次组织全面摸排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收到国家、省、市各渠道提供的投诉线索2171条,经逐一核实,其中85条9666.4万元属于拖欠,已全部化解。对于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投诉线索,按照市领导批示,市工信局每月跟踪项目进展,督促付款,严防新增拖欠。三是强制披露拖欠信息。坚持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我市每年定期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拖欠信息强制披露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进一步增强清欠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将清欠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年度重点工作,并设为厦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考核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督促和落实力度。市国资委将清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考评挂钩,要求国有企业将清欠工作成效和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局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做好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摸排工作,加强与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清欠资金的预算安排,对没有安排预算或资金安排存在缺口的拖欠款项,按财政部相关规定,采取预算调剂、预算追加等多种措施,帮助单位解决清欠资金。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长效机制,从源头治理欠费问题

      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重大项目,在前期阶段,应编制投融资方案,并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评估通过后方可启动实施;在实施阶段,严格实施项目投融资方案,通过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多渠道筹资,强化与投资计划的衔接,项目纳入预算后才能开工建设。二是硬化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源头上防止拖欠账款的产生。政府投资项目开工或征拆项目启动前,应先落实预算资金,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要求政府单位在采购之前做好预算编制,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做到应编尽编,并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是加强部门支出进度管理。严格落实《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工作的通知》(厦财预〔2018〕15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定期通报、督促等方式,多方面加强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在项目进程中减少“拖”和“欠”。

      (三)进一步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

      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省工信厅投诉信箱等,及时受理上级部门转办的拖欠账款投诉件。在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有关市直部门及各区官网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和投诉信箱,专人专线负责对接处理清欠投诉事宜,多渠道受理、核实、处置各类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让企业投诉有门、维权有道。完善“慧企云”平台,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线上服务,助力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

      (四)建立专项审计制度,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采取专项审计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专项审计,将清欠工作嵌入每年年度审计项目。今年,经市委审计委批准,我市审计部门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作为各审计项目重点审计内容,列入年初审计计划,在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合同履约、款项支付等情况。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清欠专班作用,加强调度,落实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清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推动落实清欠责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做好国有企业考核管理;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清偿资金保障;发改部门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和项目建设管理;住建部门完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制度,加快推进工程结算进度;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各部门协同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加强源头治理。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防止隐性债务发生。持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严格要求政府单位在采购之前必须做好预算计划,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必付款”。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企业垫资建设,严查预算外项目,防止因投资超预算、资金不到位、支付不及时、拖延验收审计等形成拖欠,严防边清边欠。

      (三)大力排查、快速处置线索。定期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排查欠款,督促应报尽报。同时,加强宣传,帮助企业知晓投诉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件,第一时间反馈责任单位,双向核实诉求问题真实情况,加强与企业沟通衔接,做好账款还款全流程跟进、督促落实,建立台账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偿还账款获得债权人认可。

      (四)重点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检查,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清理6个月以上账龄的应付账款和超过6个月的应结算未结算项目。依法处置因各种搁置进度且无法继续正常推进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对应付未付部分及时审计、结算、支付,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针对难以解决的项目,市政府加强研究部署,推动清欠。

      (五)加大政策法规宣贯力度。贯彻落实新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结合近年工作实际,调整优化细化厦门市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治理欠款力度。同时,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新《条例》,扩大新《条例》的知晓面,帮助有关各方明晰自身职责和权益,共同营造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翁晓岚

      联 系 人:熊奉岚

      联系电话:2896787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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