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067
    • 备注/文号:厦工信提函〔2025〕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6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04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4-16 17:16

    市资源规划局:

      《建议适当放宽政府招拍挂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税收监管政策,采取分阶段、逐步递增的考核方式》(第2025104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项目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文件精神,2020年4月,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0版)》,作为本市工业项目招商、土地供应的准入政策依据。在该文件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不同的行业特性和整体产出水平,分行业设定了15万元/亩至47万元/亩的地均税收的控制指标,以此作为招拍挂工业建设项目批建后的税收控制指标的最低考核标准要求。

      二、措施与成效

      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产能爬坡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市场订单存在波动性等因素,2023年经市土资委会研究同意,我市对工业用地税收考核监管条款作了进一步优化,对工业项目税收的考核期从项目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起开始起算,按照年度累计完成考核总额的10%、20%、40%、70%、100%逐年递增累计考核不少于五年,且考核期满后可根据竞得人在考核期间累计缴纳的税收总额进行总体核算。通过采取分阶段递增、考核期满总额总控的考核方式,既保障了政策的刚性落实,也为企业灵活调适生产经营留出一定弹性空间。

      同时,为鼓励工业企业摘地后加快投资建设,多年来我局持续实施技改扶持政策,今年初经广泛征求各有关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意见后,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了《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从支持扩大有效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补助资金兑现、简化建设报批流程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尤其是支持企业投资方面,对本市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新建和增资扩产项目,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给予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并可同时享受技术创新基金融资成本为2%/年的融资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努力,但距离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差距。为推进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优化升级,实现产出水平质效双增,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近期贵局已起草《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运用政策抓手,共同服务辖区工业企业,合力推动工业用地亩均效益提升。

      领导署名:王忠和

      联 系 人:陈美玲

      联系电话:2896775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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