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注/文号:厦工信提函〔2023〕9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7
答复类别:B类
九三学社界别活动小组:
贵小组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发展我市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建议》(第20231022号)提案收悉。感谢贵小组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吸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抓紧推进。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厦门从2015年开始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产品替代与应用推广,至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10万余辆,占比约4.6%,高于全省2.5%和全国2.6%的平均水平。至2023年4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2.3万辆(插电+纯电),今年前4个月增速超过20%。同时,充电桩密度居也全国前列。在城市公交、网约出租、巡游出租、旅游客运、邮政运输等领域,均已经实现一定成效和突破;港口内部转运车辆纯电动占比超30%。
(一)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今年初,市工信局根据《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修改稿)》意见,组织编制《“电动厦门”三年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该“发展规划”为推动厦门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发展进程勾画了蓝图,提出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纯电动汽车;物流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80%。同时,厦门也是锂电池行业国内主要制造生产基地城市之一,包括打造以锂电池为龙头的新能源产业生态,推动光伏、储能等多领域齐头并进。
(二)打造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生利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被国家列入规范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企业,现有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梯级利用年产能总计约5000吨/年。目前正以厦钨海沧基地为依托,培育一家市级的回收服务区域中心站。2022年,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2900吨,累计回收动力电池超过1万吨,同比大幅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高,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和利用将是未来动力电池原材料至关重要的来源之一,也是推动“双碳”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措施与成效
鉴于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处理不当造成的安全、环保隐患,以及电池中钴、镍、锰、锂等金属的稀缺重要性,国家层面高度重视退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全国17个省市及中国铁塔开展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拟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厦门市作为福建省唯一试点城市在2019年印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网传〔2019〕8号)、《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厦电池回收办〔2019〕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推动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一)布局建设回收服务网点。严格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厦门销售新能源汽车企业、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回收服务网点,确保网点退役电池储存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在国家溯源平台登记备案的回收服务网点85个,基本做到退役电池安全回收。
(二)实施回收服务网点示范建设。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6号),为引导培育规范回收服务示范网点,2022年10月份,市信局开展《关于征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示范网点和培育区域中心站的通知》,向厦门行政辖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及综合利用等环节的企业开展征集工作,加快构建回收利用体系。首批共有17家企业申报规范回收服务示范网点。其中,公交集团厦门翔顺德车辆有限公司集美维修中心已完成项目规划,进入设计、建设阶段,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回收利用中心站已完成项目立案,正在进行改扩建。厦门源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雅进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交了“回收服务网点项目规划”,正计划实施。计划今年第四季度,由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同时,制定厦门市电池回收服务示范网点建设、验收指导标准。回收示范网点将本着“成熟一批、批准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逐步有序开展。
(三)开展梯次利用试点项目。依托厦钨新能源海沧海景工业园区、本部海沧园区、厦门势拓机电园、龙岩鑫鹭产业等园区项目,结合厦门乾芯能源科技BMS磷酸铁锂电池组均衡管理和MPPT太阳能转换技术,开发梯次利用技术的太阳能智慧路灯,稳定运行3年以上,衰减控制在2%。2022年4月厦门体育中心周边60盏太阳能智慧路灯磷酸铁锂梯次电池组改造;2022年7月翔安区莲前村261盏太阳能智慧路灯磷酸铁锂梯次电池组改造;2022年11月份厦门翔安东部固废中心垃圾填埋场21套监控系统采用的是磷酸铁锂梯次电池组进行太阳能储能供电。梯次利用技术在太阳能智慧路灯、无线监控太阳能智慧储能供电系统和智慧储能电池箱等产品中的应用,在城市发展中发挥出更节能、更高效、更智能的优势。
(四)制定地方行业标准。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立项评审,厦门市新能源蓄电池综合回收与利用产业协会牵头发起,联合厦门钨业、科华数据、厦门乾芯能源科技、厦门质检院、厦门力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学院等单位申报的“退役磷酸铁锂电池梯次利用技术规范”列入厦门市2022年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目前编写工作已完成,正在意见征求阶段。
(五)拓展技术创新合作。厦门钨业牵头,厦门理工学院作为合作单位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绿色低碳回收与正极材料再造关键技术研究”已确定为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正在公示中。厦门质检院联合厦门钨业、嘉庚实验室等单位联合申报“高比能新能源电池检测与评价”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正在答辩阶段。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加强政策支持。明确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机制,探索联合制定《厦门市新能源蓄电池回收与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二)加强退役动力蓄电池绿色高值利用产业化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加大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研究项目、标准化研究的支持,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提升。
(三)现有网点调研和政策宣讲。对厦门市辖区内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梯次及再生利用等企业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情况开展调研和政策宣讲,要求有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并确保网点退役电池储存安全。
(四)健全完善奖优罚劣制度。利用工业绿色发展、产业升级等鼓励政策,对优秀示范网点予以支持。加大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在厦门市公共信息平台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名单”并给予公示,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步建成一中心四网点的厦门特色回收服务网络。
(五)建立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体系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相关回收服务网点回收能力。加强对电池回收政策规定的宣传,引导动力电池所有者通过正规回收利用企业渠道报废电池。
(六)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梯次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遵循退役动力电池“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积极鼓励与引导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支持行业企业与物流、餐饮平台、物业、电网等企业合作,将梯次利用电池应用于基站备电、储能、低速车、智慧灯杆等领域,扩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使用规模。
再次感谢九三学社界别活动小组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工作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努力培育和构建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领导署名:周桂良
联 系 人:林斌忠
联系电话:289680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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