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直接委托方式购买林某某诉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律师代理服务纠纷的公示
时间:2025-07-24 11:34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厦工信办〔2024〕112号)规定,经研究,我局将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由福建亨嘉律师事务所卢启汶律师代理林某某诉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 0592-2896856
市工信局法规处 0592-2896892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12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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