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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1-17 19:37

  2024年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照《厦门市工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持续推动全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完成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24年,全市27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保有数量和新增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严格开展产业准入审查和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确保高耗能、高排放等“两高”类项目和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均零新增;组织编制省内首个《退役磷酸铁锂电池梯级利用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现折标推广量居全省第一,市场渗透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履职情况

  我局从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拓宽节能降碳服务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配合落实“打好污染攻坚战”工作。

  (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制定《厦门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实施细则》,逐步实现纵向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横向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2024年,全市27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31家绿色工厂、1个绿色工业园区和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入选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日常管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二是下发《关于持续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组织属地按要求开展排查自纠,全年未发现“地条钢”死灰复燃和违规新增产能情况;三是对照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规划,做好工业用地项目产业准入审查,确保无新增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四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推进我市机械装备等支柱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设备更新改造。

  (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一是开展“无废细胞”方案建设,印发《关于“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评定2个“无废园区”和4家“无废工厂”;二是组织编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地方标准编制,在省内率先出台《退役磷酸铁锂电池梯级利用技术规范》厦门地方标准;三是增设5个废动力电池回收示范网点,进一步规范废旧电池回收流程。

  (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一是推荐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制造”项目列入工信部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污水治理领域);二是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4年折标推广量居全省第一,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推广任务。

  (五)拓宽节能降碳服务。组织策划“节能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开展培训,组织企业研究、学习欧盟新电池法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政策、绿电(绿证)政策等国内外最新政策,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绿色竞争力;举办多场重点行业和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题活动,推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市工信系统的经验复制,不断提升工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平。

  (一)做好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绿色低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

  (二)严格开展节能评审。充分发挥节能审查源头管控、优选项目作用,强化项目准入管理。

  (三)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做好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及管理,争取更多我市企业列入各级绿色制造名单。

  (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鼓励园区使用绿色清洁能源,全面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和治理水平。

  (五)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完成上级、本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日常节能监察和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督促高耗能企业保持高效用能水平。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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