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工业投资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工信规〔2026〕1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促进工业投资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促进工业投资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为加大工业投资项目攻坚力度,统筹全市要素保障力量协同推进工业投资提质增效,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惠企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2026年起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500亿元提高到600亿元;扩大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将获批政策性金融工具的工业项目、新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工业项目纳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积极向政府投资基金推荐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对获批政策性金融工具的项目可纳入“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体系支持,加强“投贷联动”。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窗口期”,积极向上争取将新能源、新材料等本市重点产业纳入国家“两重”“两新”超长期国债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二、促进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支持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实施“综合评价+灵活监管”,坚持兼顾投资强度等传统指标与研发创新等高质量发展指标相结合的综合导向,创新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精准引导项目升级,激发工业企业投资活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三、探索新型产业用地试点。以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为试点,制定支持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新型产业用地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培育符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的服务型制造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四、推进园区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厦门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构建从“空间载体”建设向“产业生态”系统构建转变的特色园区发展体系。发布2026年重点建设园区清单和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进一步引导各园区明确产业定位、优化功能分区,提高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能力。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的系列政策举措,支持专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相关部门

  五、优化新出让用地监管协议。结合不同产业特点,重点针对生物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前期研发投入周期较长的行业,依法依规优化新出让工业用地考核指标与期限设置。制定工业用地监管协议参考模板,按流程提交市土资分委会研究审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落地项目按产业类别落实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办)、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自然资源资产发展中心,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六、发挥国企促进投资作用。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产业园能力,通过提前对接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设计、优化配套服务等措施,制定相关产业园区提升行动方案,优化园区功能与市场需求匹配度。建立健全租金调节机制,为入园企业减租减负。从2026年起,在企业负责人考核中,将企业降低租金造成的影响按规定视同利润加回。加强供应链配套协同,提升产业链安全韧性。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七、加快项目审批流程。在全市推广海沧区“拿地即开工”经验,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围绕审批提速提效、缩短审批时限,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本区相关部门工作规程。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办)、市国资委等单位出台促进工业投资“1+N”系列举措文件,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策制定、流程优化、试点推广等重点工作,对本政策的措施任务、重点项目、重点机制创新试点等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定期跟踪,加强各环节协调调度,每半个月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打通工作堵点,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多渠道宣传存量与新出台涉企政策,提升企业知晓面与参与度。宣传推广各地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扩大示范效应,提振工业企业投资信心,增强产业投资后劲。

  本措施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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