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工信审批〔2023〕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7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110kV兴港变增容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3-01-17 17:06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110kV兴港变增容改造项目核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发布核准投资项目的工作精神,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要求,经研究,现就你司110kV兴港变增容改造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110kV兴港变增容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中央代码:2212-350200-06-02-145389

      地方代码:ZXM2022120027

      三、项目建设单位: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29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由原2台16MVA变压器改造升级为2台31.5MVA二级能耗变压器,及相关配套电力监控、后台管理等系统的改造等。

      本期无新增用地、无新增建筑面积。

      六、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八、该项目应选用低耗能的相关设备、仪器,尽量降低电能消耗。项目实施前应按照《环保法》等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安全评价,并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

      九、若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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