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工信审批〔2020〕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9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并网运行条件确认的批复
时间:2020-07-09 17:18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并网运行确认的申请报告》材料收悉。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由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配置2台容量18MW发电机,该项目由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厦发改核准[2017]2号),机组接入系统方案已经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批复(闽电函[2018]156号)。经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核查,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站内设备具备并网条件。经研究,同意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并入电网运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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