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2026-002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1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厦消安委办函〔20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精准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点,盯紧重点时段消防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市政府春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
二、强化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防范。各单位要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节前、节日期间、节后复工复产等阶段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我市海上大风、低温霜冻天气,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三、深化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借助LED屏幕、横幅等载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2.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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