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5-002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2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市消安委办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函的通知
    时间:2025-04-02 15:51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厦消安委办函〔2025〕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供热企业为重点对象,指导督促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季消防安全等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深化宣传培训,切实把清明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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