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6-029
    • 备注/文号:厦工信企业〔2026〕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7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6-03-27 17:5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正向引导机制,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联合开展2025年度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评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厦门市注册或设立分行的中资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具体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渤海银行、厦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海峡银行、泉州银行、赣州银行、厦门农商行。

      二、评价程序

      (一)业务核实。2026年4月24日前,组织对申报单位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二)联合评价。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对申报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得出综合评分。

      (三)评价公布。根据综合评分进行评价分档,其中第一档两名、第二档三名、第三档五名,对年度评价结果前三档的银行机构向社会公布和加强宣传推广。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途径

      2026年4月10日前,各银行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https://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2025年度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评价”,打开项目详情,点击“我要申报”,按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定量部分数据由厦门金融监管局提供,定性部分需各银行自行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材料)。

      (二)联系方式

      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黄淑瑜,电话:2896826;

      2.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

      联系人:林彩菲,电话:2211065;

      3.技术支持:5116871转599。

      附件:2025年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评价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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