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6-021
    • 备注/文号:厦工信建函〔2026〕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3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1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6-03-23 11:11

      答复类别:B类

    市资源规划局:

      《关于盘活“土地存量”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16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盘活“土地存量”对‌优化我市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关键作用,是赋能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我市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近年来,为提增工业发展空间、精准引导项目升级、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我市聚焦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工作,先后出台了《厦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厦门市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若干措施》《厦门市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切实促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若干措施》《厦门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厦门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政策指引(2025版)》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低效工业用地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相关再开发扶持政策。通过有序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不断优化完善工作路径,为深化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顶层政策设计,夯实盘活工作保障。一是加力保障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出台《厦门市工业用地提容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7年)》,支持工业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通过新建、改扩建、拆除重建等方式提容增效,且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可按工业固投政策给予补助和融资贴息支持,提升企业投资意愿。放宽提容增效项目履约监管指标核算范围,经区政府(管委会)研究同意,地块范围内注册的承租或承售工业企业在本地块上产生的产值、税收经济贡献可一并纳入用地主体履约监管指标核算。2025年,我市实施提容增效项目85个,新增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项目容积率提升至2.0以上。二是提升投资扶持力度。发布《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对本市工业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新建和增资扩产项目,给予不高于10%的固投补助;将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或提容增效等项目列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享受融资成本为2%/年的融资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三是强化要素综合保障。印发《厦门市促进工业投资提质增效若干措施》,从资金支持、用地保障、园区建设、流程优化4方面提出7项举措,重点从技术创新基金“提容扩面”(将规模从500亿元提高至600亿元)、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与项目综合评价相关政策,推广“拿地即开工”模式,全力保障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扩大有效投资。

      (二)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破解企业“不愿改、不敢投”难点堵点,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再开发主动性,我局牵头研究起草低效工业用地盘活项目综合评价工作指引,通过建立一套“以评促改、以改解套”为核心导向的工作机制,实施“综合评价+灵活监管”,兼顾基础指标与高质量发展指标,全面反映项目综合效益,将评价结果作为化解历史约束、实施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的依据,为企业松绑减负、明晰预期,有效引导和激励企业主动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推动产业升级与土地增效。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加快出台配套政策。我局将立足前期提容增效、增资扩产的工作基础,结合建议与企业诉求,加快推动低效工业用地盘活项目综合评价工作指引的出台与落地,积极导入研发创新、数字化转型等高质量发展指标,降低对项目投资主体税收、投资强度等要求,让业主“愿意改、改得起”。同时,结合日常企业服务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工业用地、固投补助等相关政策,促进工业用地提容增效,进一步提升亩均效益。

      (二)全力提升政策执行效益。配合市资源规划局严格执行《厦门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加强对项目开发主体在编制再开发方案的业务指导,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投产。动员相关项目建设主体积极开展再开发建设,对经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且超2年未实际动工开发的地块,将严格配合贵局、各区(管委会)按照相关政策推动项目主体“退得出、腾得快”。

      特此函达。

      领导署名:王忠和

      联 系 人:翁琳琳

      联系电话:0592-2896889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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