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087
    • 备注/文号:厦工信企业函〔2025〕6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一轮第二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9 17: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新一轮第二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点

      (一)产业导向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推进计划可覆盖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二)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3);

      (三)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汇总表(附件4);

      (四)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5);

      (五)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需与税务部门相符,可提供复印件,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出口额等;如审计报告中不能体现研发经费指标数据,需提供近三年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不含“出口额”,可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页);

      (六)2022年、2023年、2024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如企业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员工数量需包含所合并子公司人数,一并提供子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有影响判断从事细分市场年限的情况,请提供说明及佐证材料);

      (八)企业属于重点领域说明(500字以内);

      (九)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已发布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关键页面);

      (十)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十一)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

      (十二)已实际应用的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清单内容包括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十三)产业链关键领域“补短板”“填空白”说明(500字以内)

      (十四)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先进性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十五)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其中,申报材料4需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可不胶装。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5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提交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3号6楼创新创业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各一份)同步发送至xm968871@163.com。

      (二)审核推荐。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重点“小巨人”候选名单上报。组织推荐的企业编制《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五、资金扶持

      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依程序安排奖补资金,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合计600万元测算,切块下达地方。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直接拨付到重点“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

      我市将严格制订考核计划,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分配中央下发的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2896792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创业服务部   2233621

      附件: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

      2. 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3. 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4. 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汇总表

      5. 厦门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