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074
- 备注/文号:厦工信创新函〔2025〕6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3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相关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本市工业领域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现就组织开展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鼓励企业建设集能源消耗监测、碳排放核算、能效优化、碳资产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培育建设一批市级试点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进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我市工业节能降碳水平。
二、试点内容
对照工信部《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相关业务功能和技术方案,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的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有效支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碳排放降低,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三、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业企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完善的能源管理架构,近三年未发生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及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居国内先进水平,或已获得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三)在数字化能碳管理、碳足迹、碳标准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在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常态化受理,集中评审。申报主体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厦门市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试点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PDF及Word格式)发送至市工业绿色发展中心电子邮箱(gylsfzzx@xm.gov.cn)。
(二)评审遴选。市工信局将统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确定试点名单并公示。
(三)评价跟踪。市工信局将对企业开展能碳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过程跟踪,确保能碳管理中心试点示范工作目标的落地并发挥实效。
联系电话:5053360、5126673
附件:厦门市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试点申报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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