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056
- 备注/文号:厦工信提函〔2025〕1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2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优化保障性商品房供应的建议》(第202540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该提案指出我市对制造业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性商品房政策,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政策。但在倍增计划企业申请到房源后,部分刚需的员工达不到条件,而无法申请到倍增计划企业保障性商品房。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办,并结合我局相关工作情况,形成答复内容。
二、措施与成效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政策到期之后,为延续企业骨干员工住房扶持政策,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厦府规〔2022〕3号),我市制定《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与原“三高”企业政策对比,政策适用对象进一步扩大。实施细则从户籍、薪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方面进一步降低要求,对申请家庭取消户籍限制,薪资从社平工资的1.5倍降低到1.2倍,学历从本科降低至大专,职称从中级降低至初级,职业资格从技师降低至高级工,同时新设“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条件扩大适用范围,保障更多的产业工人和产业人才。
除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政策外,我市针对企业员工、新就业群体也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相关政策如下:
(一)针对无住房企业员工
2022年,《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到期修订并重新印发,将单身满30周岁、不限户籍、在厦稳定就业满5年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纳入保障范围。2023年,《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到期修订并重新印发。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和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含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可以单位集体申请的方式配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标准7折计租。房源多为一人一间,带基本装修可“拎包入住”。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每年评估测算一次。为确保租金保持平稳,《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时,在第二十六条增加了房租每年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的规定。
(二)针对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
2021年,我市出台了《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7号),针对在厦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可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售”,享受“5年内5折租房”租金补贴。2024年,为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留厦就业创业,我市出台了《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2人一间,住宿期间免交租金。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在研究制定制造业企业住房保障政策时,将充分考虑制造业企业员工实际情况,助力企业扩大人才队伍,降低住房生活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人才在政策上的获得感。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石磊
联 系 人:詹家炜
联系电话:0592-289676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