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3-02-00-2025-036
    • 备注/文号:厦工信企业函〔2025〕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5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1 17:20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号),现就2025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征集围绕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企业开展,征集有意愿、有需求开展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改造。

      二、基本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企业应为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企业。

      3.申报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线上数字化水平自评测入口:http://caii-sme.indusforce.com/#/Selftest)。

      4.已入选并立项完成的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转型试点企业不可进行重复备案。(企业公示名单可见: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zxszh.xmsme.cn/home)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企业所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应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号)印发日期即2024年9月12日之后。

      2.企业所申报项目,需已按签约合同完成改造且通过企业内部自评估验收。

      三、奖补标准

      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以上的按其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最高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25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资料填报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形式。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客观。

      企业申报系统(https://zxszh.xmsme.cn)于2025年8月1日9:00开启,请各单位在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1),企业申报无须再提供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现场验收

      经厦门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后,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按流程拨付奖补资金。

      五、相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二)各区、管委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造工作,并做好指导。

      六、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

      市工信局:2896790

      思明区科信局:5885927

      湖里区工信局:5722172

      集美区工信局:6219135

      海沧区工信局:6058351

      同安区工信局:7010102

      翔安区工信局:7889615

      火炬管委会:5380947

      附件:2025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