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工信软件〔2023〕2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8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发布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软件企业)办事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3-10-18 16:21

    各区工(科)信局、财政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软件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软件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对《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软件企业)办事指南的通知》进行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项目固定资产融资

      项目入选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且未获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二)企业研发投入融资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评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的软件企业;

      2.市重点软件企业;

      3.市新兴数字产业企业;

      4.上年度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

      二、支持措施

      符合上述条件的软件业项目和软件企业可进入“白名单”,按照《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办事指南的通知》(厦工信投资〔2022〕36号)规定的政策条件、申请渠道和办理流程提出融资申请,享受相应融资贷款和增信支持。

      三、“白名单”发布流程

      “白名单”项目及企业免申报,按照以下流程发布:

      (一)软件业项目“白名单”

      市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公布的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名单,经征求市财政局、科技局意见后形成“白名单”项目。

      (二)软件企业“白名单”

      市工信局组织审核并征求市财政局、科技局意见后形成软件企业“白名单”。

      软件业项目和软件企业“白名单”每年发布一次,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特此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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