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注/文号:厦工信安全〔2021〕20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3
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现将《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组织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提高企业预防和控制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工信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指导我市工信领域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工信领域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危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信领域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由市工信局常态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企业疫情防控组相关领导和处室组成,主要负责执行和推动落实本预案,做好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处室组成是:
组 长:上官峰总工程师
牵头处室:安全处
配合处室:行业处、电子处、软件处、企业处、投资处
三、目标任务
(一)完善工信领域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精准管控,及时采取措施,从而实现早控制的目标。
四、适用情景
防疫应急处置工作应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紧密衔接。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应急处置情景:
情景一:国内(含本市)发现本土疫情,企业内部尚未发现疫情。
情景二:企业内部发现疫情。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督导,政企协同应对
1. 针对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市工信局通过发布通告、印发文件、微信推送信息和深入企业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将全市工作部署及时传达给企业,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工信领域企业应急处置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向市工信局反映。市工信局应迅速反应,协调市卫健部门和属地区工信部门等给予企业支持。市工信局电话:2896796(安全处)、2896789(24小时值班电话)。
(二)重新自查,强化应急准备
情景一(企业内部未发现疫情)时企业应尽快落实以下工作:
1. 及时调整更新防疫工作应急预案,明确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各级岗位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
2. 进一步梳理防疫应急处置工作环节,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优化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3.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会议室、食堂、车间、电梯、门厅、过道、快递收寄场所等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4. 动员员工非必要不离厦,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的自我防护。
5. 检查发热病人隔离室设置情况及其条件,配备心理疏导人员。
6. 检查体温监测设备、环境消杀物品和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用品是否充足、有效。
7. 确切掌握属地卫健部门和居(村)委会的联系方式。
8. 开展应急演练。
(三)紧密监测,及时发现苗头
情景一(企业内部未发现疫情)时企业还应认真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 对企业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厦人员排查,按规范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和医学观察等措施。
2. 组织排查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与本市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含次密接人员,下同),督促密接人员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和医学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
3. 加强员工进出厂区的管理,落实出入企业人员的体温监测,适当加密厂内人员测温频次,及时发现存在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医或转移到隔离室进行短暂观察,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基础上,通过了解其旅行史和接触史等措施,及时发现疫情苗头。
(四)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疫情
情景二(企业内部发现疫情)时企业应严密组织,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 发现病例苗头后,立即报告属地卫健部门和居(村)委会,积极督促和组织员工按规范做好就医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2. 发现疑似病例的,企业迅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配合属地政府精准封控,对出现本地感染者的厂区、楼栋实施全封闭管理,按规范进行人员隔离和环境消杀,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 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病例密接人员排查和传播链调查并做好医学隔离工作。
4. 根据市政府规定落实确诊病例所在部门(车间)立即停产和企业内部非密接人员的居家办公等措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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