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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艺美术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11:43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厦门市工艺美术师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工艺美术(含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规定的中级工艺美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要求

  (一)为了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效率、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纪律,2019年度工艺美术师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且统一由单位组织申报、递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为保证公平公正,申报人在系统中提交的扫描材料凡有涉及到本人名字及现单位、现单位公章的信息均应先做隐藏处理,再上传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如评审过程中发现未隐藏将取消评审资格。

  (二)为了推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等不实材料,一经查实,二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不正规渠道或违规手段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予申报,并记入不良记录档案。已通过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

  (三)由于工艺美术师的行业特殊性,评审材料必须提供本人创作的作品(作品应附彩照、设计草图、创意说明等)。晋升中级职称的,须提供反映个人真实水平的近期创作全过程的影像材料,评审将视情况进行现场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以直观展示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 

  (四)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闽政办〔2015〕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须为全脱产学习),可按规定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未补充新业绩和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栏标注为“负责人”的异地企业在厦门的分公司,其工艺美术技术人员应在企业(总公司)注册地参加职称评审。如人事档案在异地并在该厦门分公司缴交社保,须由单位法人所在地的职改部门出具评审委托书给厦门市工信局职改办(随申报材料一起提交),方可在厦参评;如人事档案在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且在该厦门分公司缴交社保,可在厦门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报送,档案袋上加贴申报材料清单(即附件3)。

  (一)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贴同底2寸彩色彩照),复印件无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主管部门意见”一栏需经具有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1)人事档案由市(区)人才中心管理的人员,由市(区)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一式两份,装订在评审表最后一页)。

  (2)人事档案在异地具有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能的档案管理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的工艺美术技术人员应在该机构参加职称评审,不属我市评审对象。

  (3)市外流动人员(指人事档案不在厦门市,但在厦门企业工作的人员,且在该企业缴交社保一年以上)由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4)档案丢失人员,需回原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的档案丢失证明,并及时补办新档案,提交档案存放的相关证明。

  (5)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区职改办盖章。

  2.《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A3纸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3份。

  3. 多学历人员需在《评审表》和《简明表》中注明各学历情况。

  4. 破格申报人员需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文件规定的具体破格条款。

  5. 填写《评审表》《简明表》时,要求对照工作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全称,以保证批准文件和资格证书的准确性。(派遣人员需由两家单位共同盖章,并注明关系。申报注册时请以实际工作单位注册)

  6. 公示要求

  申报评审对象所属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

  7.《评审表》《简明表》《考核登记表》均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完整资料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后下载打印并盖章。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代替《考核登记表》。

  (二)证件、照片

  1. 身份证。核对原件。

  2.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交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本市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需经提交《评审表》和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异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提交颁发地的工作证明、与评审、颁发时间相吻合的颁发地社保证明、人事档案转迁证明且助理工艺美术师证颁发时间必须早于档案转入厦门时间,颁发地必须与档案迁出地一致,以上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核对原件,交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与原件相符印章,多页须骑缝盖章)。

  3.2019年度继续教育验证合格单。(学时需经市人社局职建处验证,咨询电话:12333)

  4.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1)在职取得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交全部学历证书编号,硕士学位需提交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在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2002年以后(含2002年)的学历均需提交经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2002年(不含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和党校学历须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2)以中专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由具有颁发毕业证书权限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市生源由收件部门统一到市教育局查询)

  5. 本人2寸免冠近照1张,粘贴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右上角。

  (三)任职材料

  1. 任职时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聘任现职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2. 社会保险费缴交情况是核对工作单位和经历的主要依据。社保缴交年限需与资历年限一致,社保缴交单位需与实际工作经历一致,补交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任职年限。证明年限依学历而定。

  (1)在本地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的缴交信息由收件部门统一查询;

  (2)在外地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需提交外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交证明。

  (3)人事关系不属我市管理的流动人员,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3. 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方面的获奖证书、获奖证明,与业绩相关的佐证材料等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凡《评审表》等申报材料中提及的作品或业绩、奖励,均须提交相应的图纸、证明材料进行佐证。没有证明材料的不能写入《评审表》等申报材料内。

  4.能反映个人真实水平的近期创作全过程的影像材料,刻录为光盘。视频要求: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为MP4,MOV,MPG等,时间1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800M。 

  5. 任职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提交每个原工作单位盖章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按申报系统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中模板下载、填写后扫描、上传,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于《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页,按时间顺序粘贴),申报材料中有填写在原单位取得业绩的人员,应提交由原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的完整A4纸复印件一套。申报人须提交上述所有原件,由工作人员与复印件逐一核对无误后方予受理。

  (四)业务总结要求

  1.提交1篇本人独立撰写的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业务总结,应不少于2000字/篇。

  2.在网络申报系统“论文”中上传PDF、Word格式电子文档(申报人提供上传的论文PDF与word格式需一致,如不一致造成对预审、评审环节造成影响的,申报人需自行负责。)

  四、破格条件 

  作品获得全国美展、中国文联“山花奖”(民间类)一等奖1项;或其他国家级工艺美术类专业评比一等奖3项;或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一等奖1项;创作设计成就突出,在国家专业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等以上或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评委会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五、面试要求

  (一)破格晋升人员、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人员均须参加面试,其他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本人放弃参评审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9 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2019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发表的论文、作品、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不作为2019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评审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字361号)规定执行。

  (三)在资格预审和评审中,如因刊物、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没有参评的人员,报名费不退还。

  (四)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网上注册(www.xmzcps.com)→填写信息→提交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等待网络预审→查看预审结果(查看审核状态)→预审通过→单位网络预约交件时间→单位现场交件(详见操作手册)。

  1. 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递送材料。

  2.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守诚信承诺,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一次性确认提交到市工信局职改办。单位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有问题须及时退回申报人进行补充完善。申报单位未确认提交前,申报人可反复、多次修改申报材料,但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公示并确认提交后,申报材料即不可修改。

  3.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市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必须保证各种信息:身份证号、社保号、学历证(院校名称、专业、毕业时间、证书号等)、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等真实可靠、信息完整,如因自己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评审机构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查询信息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按退件处理,且不能补件,如提供虚假、伪造信息,2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六)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3日8:00起,至2020年4 月30日17:30止;

  2、网上预审通过后,单位进行网上预约现场交件,凭预约单号在规定时间到交件地点办理。

  3、现场收件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工作日(时间:8:30-11:00,14:30-17:00);

  4、因疫情原因上述时间可能有所调整,请随时关注申报系统和市工信局网站通知。

  (七)交件地址

  按预约时间将材料报送至振业大厦二楼201(湖滨北路108号)。

  申报咨询电话:0592-2858701、2858703。

  申报人均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1. 单位用户操作手册

  2. 申报人用户操作手册

  3. 申报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4.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模板

  厦门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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