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做好我市工信领域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前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力的武器。疫苗接种工作不仅关系个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全社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广大企业要正确认识疫苗接种,科学规范积极有序地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构建免疫屏障,筑牢抵御新冠病毒防线。
二、企业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加大对本企业符合条件无接种禁忌症人群的宣传发动,引导员工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营造责任担当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企业可组织员工进行集体接种,并为员工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条件和服务。
三、按照国家和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部署,在原有18周岁以上人群接种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分步骤实施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如家庭成员属于以上年龄范围,请企业动员员工积极配合支持。
四、疫苗接种路径:
(一)个人接种方式:通过“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疫情防控-新冠疫苗菜单进行预约。
(二)集中接种方式:
各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为企业提供预约接种服务,需要接种的企业可自行联系。
思明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2056782
湖里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5575910
集美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6062022
海沧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6512842
同安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7022529
翔安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专班:7889656
如有需要协调事项,可联系市工信局,联系电话: 2896789(值班室)、2896893(企业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企业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员工及时主动接种,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稳定贡献每一位公民的宝贵力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防疫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