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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4 09:37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涉黑涉恶行为,未列入厦门市财政资金限制扶持对象,不存在依法依规被列入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情形。

  (二)本政策所称人工智能,是指利用计算机或者其控制的设备,通过对收集的外部数据进行学习、分析,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应用的能力。

  二、政策条件及奖补标准

  (一)支持国家级人工智能领域揭榜优胜项目

  1.兑现条件

  项目属于人工智能领域,且于2025年入选以下项目之一:

  (1)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优胜单位;

  (2)工信部和国家药监局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优胜单位;

  (3)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工智能+应用攻关工程项目且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2.奖补标准

  按照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入选以上项目的佐证材料;

  (3)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研发投入按照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口径核算。

  (二)支持新建国家级“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平台

  1.兑现条件

  2025年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并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2.奖补标准

  国家专项资金下达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项目入选并获得国家专项资金的佐证材料。

  (三)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分支机构

  1.兑现条件

  (1)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或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2025年新设立的,并且以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为主要业务的分支机构(含子公司、服务平台、分中心)。申报单位为该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已实际运行,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研发运营团队不少于10人。

  2.奖补标准

  按照分支机构2025年1月1日后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佐证材料;

  (3)国家级创新平台新设立分支机构的佐证材料;

  (4)分支机构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或租赁合同;

  (5)分支机构研发运营团队花名册和社保缴纳记录;

  (6)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业务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方向、研发运营团队简介、研发成果、软硬件环境等;

  (7)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8)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需含设备和软件清单、购置时间、发票号、购置费用。

  (四)支持建设省市级创新平台

  1.兑现条件

  2025年新获批建设,且以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为主要业务的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2.奖补标准

  对省级项目按照2025年1月1日后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市级按照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入选高级别的创新平台按“晋级补差”原则办理。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新获批建设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佐证材料;

  (3)创新平台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业务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方向、研发运营团队简介、研发成果、软硬件环境等;

  (4)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5)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含设备和软件清单、购置时间、发票号、购置费用)。

  (五)支持打造示范场景应用

  1.兑现条件

  场景项目2025年获得工信部、福建省工信厅组织评选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或示范案例。申报主体应为典型案例入选单位,若入选单位为技术提供方,申报奖励须取得场景提供方同意。

  2.奖补标准

  按照审定后的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申报项目入选工信部或福建省工信厅组织评选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或示范案例的佐证材料;

  (3)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实际投入核定范围包括:建设投资(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研发费用(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系统集成费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测试优化);

  (4)场景提供方同意技术提供方申报奖励的声明(案例入选单位为技术提供方的提供)。

  (六)支持建设模型公共服务平台

  1.兑现条件

  (1)申报平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团队、软硬件环境;

  (2)平台为行业模型和智能体开发提供模型库、数据集、开发测试工具,以及适配评测、生态运营等配套服务;

  (3)平台已输出10个以上服务案例。

  2.奖补标准

  对平台按照审定后的2025年建设和运营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建设内容、办公场地、服务团队、软硬件环境、服务内容等;

  (3)平台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或租赁合同;

  (4)平台服务团队花名册和社保缴纳记录;

  (5)10个以上平台服务案例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6)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建设和运营费用范围包括:软硬件设备、工器具、数据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项目场地建设、改造和租赁费用,平台服务团队薪酬,研究咨询、检验检测、诊断评价、策划设计、培训辅导、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宣传展示等日常运营费用。

  (七)模型券

  1.兑现条件

  (1)企业向已入库的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和产品,用于开展智能体研发、对外提供专业模型服务。已入库的模型服务机构指按照《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模型券服务商入库工作通知》完成入库的服务商。

  (2)所购买模型服务和产品的使用方式包括云化部署、私有化部署、API调用、端侧部署等。模型购买费用包括模型订阅费用、API调用费用、模型服务平台和智能体应用开发工具使用费用等;

  (3)模型服务商和模型券申领单位为非关联方。

  2.奖补标准

  按照企业2025年购买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报表(附表1)。

  (2)模型券申报表(附表2)。

  (3)购买模型服务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数量较多的视情况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4)使用模型服务和产品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PI调用记录、项目开发文档、对外提供模型服务的合同等。

  三、申报兑现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请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 (https://msjx.xmdanao.com/) 查看详情并确认申报。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无法人账号,需要注册并且认证后方能申报,i厦门认证时间需2—3天,请提前操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政策受理机构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三)审核兑现

  市工信局将组织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相应奖补资金。

  四、其他事项说明

  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市级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受理及咨询(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2136048,2031328

  咨询及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服务微信号:xmsia_sec

  (二)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电话:5116871

  (三)业务主管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289658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

  1.政策资金申报表

  2.模型券申报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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