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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0 20:32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软件统计制度)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填报和2025年月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在厦门市辖区内注册的涉软企业,包括:

  (一)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含全市所有规模以上软件企业);

  (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

  (三)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企业。

  软件业务类型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等四大类。

  二、报送内容

  (一)年报

  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企业主要业务指标、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和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如有相关业务)。我市有关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行年报申报。

  (二)月报

  2025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月报(以下简称月报)。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表》,我市有关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行申报。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年报:请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提交软件年报。

  (二)月报:每月15日之前提交上一月份的月度报表。

  (三)填报流程:在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登录成功后,点击“我的填报”->“数据填报”,选择对应的数据填报表单填报数据。

  四、注意事项

  (一)统计数据是行业主管部门产业监测分析以及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企业是否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将作为其申报相关政策的依据,请企业提交报表前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注意表中单位。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应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如企业审计报告未最终确认,应先按照公司财务报表填写。

  (三)报表相关指标解释、填报流程、常见问题等均可在填报页面中下载,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软件协会2962038,2031328;

  思明区5861529;

  湖里区5722484;

  集美区6229969;

  翔安区7889525;

  同安区7010611;

  海沧区6895392;

  火炬高新区5953951,5380965

  统计咨询QQ群:515771813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数据直报(企业端)操作指南

  附件2: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指标解释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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