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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2-06 17:22

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5〕4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创新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攻关领域原则上符合《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2),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向我局申报,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上报省工信厅。中央在闽单位、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申报资质、项目研发投入、研发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胶状,书脊标注:2025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名称。

  (二)并填写《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3份,对应材料光盘2份(盖章彩色扫描版、Word版)。

  四、有关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为1项。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项目。

  (二)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协同攻关。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四)各申报企业于2月24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五、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

  附件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5〕45号)

  2.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3.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4.2025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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