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5〕40号,详见附件1)要求,我局将根据《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闽工信规〔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组织企业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并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方式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2501/t20250113_6700043.htm),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我局委托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负责本项目的收件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将纸质版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月21日前报送至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秘书处。
二、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请应参与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详见附件3)根据《管理办法》提交复核资料(含佐证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于3月3日前提交至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秘书处,已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不参与复核。
三、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
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5052671
地址: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13楼1303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3.应参与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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