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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编制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时间:2023-03-20 17:28

  为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效,以“实用、管用、好用”为导向,促进厦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降本、提质、增效”,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向第三方专业机构采购“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编制服务。规范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或组织前来竞标编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内容、要求、预算指导价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编制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构建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①评价重点。侧重事后评价,突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系统)上线使用阶段“效用、效果、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架构包括指标名称、指标说明、数据来源、评价规则等。在具体构建时,从投入、产出两端出发,投入端指标主要反映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使用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设备投入、人员投入、网络及算力资源投入等要素;产出端主要考虑项目(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使用情况、接口调用情况、数据开发利用情况和业务支撑情况等。

  ②分类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应根据厦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实际进行分类,需涵盖基础类、应用类、数据类等方向,可结合项目所支撑具体业务特点进一步细分。

  ③客观化要求。在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注重定量指标所占比例,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考评”的考评体系,使考评结果更有说服力,做到横向可比较、纵向可跟踪。

  2.提出厦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程

  ①评价思路。综合考虑当期项目、往期项目并存情况,提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化系统,以及对政务部门等不同层次的评价思路。

  ②评价方式。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构建自我评价、相关单位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多方评价体系。

  ③操作指引。根据厦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实际,提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方责任以及各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措施等。

  ④评价机制。统筹开展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结合系统(平台)使用周期性,提出政务信息化晾晒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源头治理,提出“奖优罚劣”激励机制。

  3.试点评价

  根据项目分类,每类项目选取2~3个以上具有代表意义的项目进行试评价,对《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的科学性、可操行进行验证。

  4.成果输出

  ①完成《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文本编制,以及需同步配套制定的制度。

  ②政务信息化项目(系统)绩效试评价报告。

  ③2场次以上《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宣贯培训。

  (三)预算指导价

  3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厦门平台无警示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三)根据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三个月以内的资信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具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2022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其他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文件送达开始和截止日期、地点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21日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

  (三)投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东楼812室。

  (四)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为无效文件,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

  1.投标人概况,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信息技术服务相关工作情况等;

  2.信用承诺书(附件1);

  3.报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与本项目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费用;

  4.投标人近五年承担同类型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型项目包括类似信息化项目绩效规范、绩效标准、绩效评估、绩效管理办法等;

  5.厦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案;

  6.厦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

  7.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团队情况(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交社会保险凭据);

  8.项目服务方案(含时间安排、任务安排,以及服务保障措施等)。

  (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上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投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五)开标当天,投标人须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讲解,时长不超过20分钟(根据投标人数量进行调整,提前一天告知)。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

  七、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处,电话:0592-2896833,0592-2858823。

  八、其他事项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信用承诺书

  2.评分标准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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