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附件2)要求,现将组织推荐2022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济发展处、自贸区经济发展局为申报主体,根据本区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情况,择优推荐1-3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认定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集群申报采取纸质报送方式,请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济发展处、自贸区经济发展局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通过金宏网报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林巧彬
联系电话:0592-2896786
附件:
1.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
3.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4.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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