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推荐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的通知》(闽数字办函〔2022〕12号),为做好我市相关企业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在厦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
1.“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
已获得过私募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或所在产业核心企业投资且尚未上市,具有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企业。其中:“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申报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估值说明、理由依据等支撑材料。
2.“瞪羚”创新企业
企业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或代表产品,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申报企业需提供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申报企业需出具验资报告,投资方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或本公司持股平台的,不认定为风险投资。若投资方为个人,则需说明该投资人的产业及行业背景。
(二)征集范围(限定在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分类 |
名称 |
01数字产品制造业 |
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 |
02数字产品服务业 |
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 |
03数字技术应用业 |
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 |
04数字要素驱动业 |
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 |
二、征集推荐程序
(一)申报方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2022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直接报送。
2.单位推荐申报:厦门市工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报送。
(二)组织评选
省数字办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评选工作,并对申报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三)评选结果公布
2022年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经征集筛选、核验审查后,适时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告,并印发通知正式公布。
三、征集推荐时间
请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表等证明材料须盖章扫描,要求见附件)报送受理机构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四、其他
四、其他
已纳入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企业需更新2022年度申报材料,经复核符合遴选条件的将与新一批申报企业遴选结果一并公布为2022年度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不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明确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畴的,无需更新2021年度申报材料)。 省发改委、数字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在项目安排、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跟踪服务等方面对入选企业给予支持。要素保障、跟踪服务等方面对入选企业给予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一)征集评选单位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91-87063695,0591-87063281
(二)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电话:0592-2896586
(三)材料受理机构
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0592-2136048,2031328
电子邮箱:ljq@xmsia.cn
附件:
1.省数字办关于征集推荐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 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的通知
2.2022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
3.2021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企业名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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