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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先行拨付2022年工业企业技改补助第三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07 09:51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工业企业尽快启动2022年技术改造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春节前先行拨付2022年工业企业技改补助第三批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先行拨付资金(第三批)的企业及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厦工信投资函〔2021〕127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条件;

  (二)项目2021年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

  (三)申报企业为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按项目备案(或核准)建设期内2021年度设备投入(不含税)的10%确定可补助资金,最高2000万元,再将可补助资金的60%先行拨付企业;

  (二)企业所获资金不超过其2021年度入库期完税总额的40%。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一)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先行拨付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先行拨付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设备购置明细表(附件3);

  (四)2021年企业入库期完税证明;

  (五)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06表)。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1月7日开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火炬)工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  

  (二)审核、拨付。各区(火炬)工信部门对企业所提供材

  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可先行补助资金,进行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后,于1月31日前将资金先行拨付企业。

  五、申报兑现要求

  (一)本次所拨付资金为先行拨付,已获先行拨付技改补助资金企业需按《申请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确定企业可获奖补资金,已先行拨付补助资金按多还少补原则进行结算,未按《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的企业,需全额退回已先行拨付资金。

  (二)企业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核发现企业所提供材料有任一不实之处,将取消2022年技改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六、联系咨询方式

  (一)各区(火炬)工信部门

  思明区  吕彦  联系电话:5885926  联系地址: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411室

  湖里区  高里芬  联系电话:5280681  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22室

  海沧区  罗福文  联系电话:6085939  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工信局1320室

  集美区  陈瑞亮  联系电话:6221819  联系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28室

  同安区  林宸枢  联系电话:7022319  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里71号森林防火指挥中心203室

  翔安区  庄维林  联系电话:7880521  联系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8号楼411室

  火  炬  蔡家华  联系电话:5380068  联系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27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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