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厦门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涵盖各行各业的助企政策。这些助企政策包括了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劳动关系、招聘用工、房租减免等多个方面,全方位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发展打上一剂强心针。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整理汇编了厦门市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供广大企业查阅参考,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本次政策汇编包含了防控要求、复工指南、助企政策、优化审批四大板块,每个板块下设厦门市级和各区级政策子栏目。汇编文件均来源于政府公开网站,汇编内容将实时更新。
最全最新的助企政策请扫描图中二维码查阅
“助企政策”板块子栏目“市级”和“市部门”已收集了厦门发布的各类市级政策文件这里为你列出一些比较重要的政策一起来看看!
市级
0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从金融、税务、社保、就业等领域,提出信贷规模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延期缴纳税款等15条“暖企”政策。
0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完善民生保障、加强资本市场服务等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质效。
0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指南对(闽委办〔2020〕3号)、(厦府规〔2020〕3号)、(厦府办[2020] 4号)等文件制定了有关扶持政策的办事指南。
0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加快奖补资金拨付、加大项目奖补力度、提供会展场地奖励、协助宣传推广四种措施,支持厦门市会展企业发展。
05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降低政策性保险费率、加大金融支持、提高开拓国际市场扶持力度、加强预警和法律援助工作四种措施,支持厦门市外贸企业发展。
06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缓缴减免税费、加大稳岗扶持、降低运营成本、支持创新发展、促进快递服务民生电商五种措施,支持厦门市物流企业发展。
07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减免部分港口收费、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减半、降低外贸中转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减免集装箱拖车停车费四种措施,支持厦门市港航企业发展。
08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加快拨付奖补资金、缓缴减免税费、补贴包机损失、鼓励招徕游客、加大稳岗扶持、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缓缴水电气费用、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提供法律援助十种措施,支持厦门市港航企业发展。
0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免两个月租金。
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的通知
企业因落实政府指令性任务导致生产原材料或半成品出现大幅库存,可由政府采取回购、补贴差价等方式兜底解决,所需费用按省政府规定由省市财政共同承担。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省市两级财政奖补资金。
市部门
01
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关于对春节期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连续开工生产企业提供稳岗支持的通知
就厦门市春节期间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连续开工生产企业提供稳岗支持,对符合条件补助对象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最高50万元。
02
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03
市科技局: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过应急科研攻关、加快扶持政策兑现、减免创新创业租费、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优化科技管理服务五方面措施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转型。
04
市人社局:关于发布厦门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工资支付政策指引的通知
发布《厦门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工资支付政策指引》,就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方面的相关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说明。
05
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通知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06
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招聘用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招聘用工中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招聘面试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07
市税务局: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强化税收支持,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通过免征个人所得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会保险费、免征小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法办理涉税延期事项等方面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08
市财政局等5部门:转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应将优惠信贷全部用于重要医用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经营、收储、运输、销售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服从国家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