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游戏产业进一步发展,我局制订了《厦门市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软件处,2896586
电子邮箱:xmgxjrjc@xm.gov.cn
附件:厦门市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厦门市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游戏产业出精品、增效益、提能级,焕新厦门游戏名城活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一)支持科技应用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在游戏研发运营等全场景、全流程应用,加快布局AI原生游戏赛道。对游戏企业购买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的模型产品及服务开展游戏研发运营的,按照购买费用最高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扩大游戏出版规模。鼓励游戏出版机构扩大出版规模,加强精品储备。对年度出版游戏达到5款以上的出版机构按每款产品出版服务费用最高50%给予奖励,每款产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做大游戏发行规模。引进培育游戏发行企业,推动游戏产业强链补链。对符合条件的游戏发行企业按照年度发行投入最高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推动游戏跨界融合。支持游戏与厦门文旅商体等特色元素融合发展,推动游戏IP向影视、艺术馆、旅游景区、书店、剧场、餐饮等文旅消费体验场景转化。对IP授权、品牌联动等IP开发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按照项目实际执行金额最高20%给予游戏企业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支持游戏加快出海。支持游戏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对境外参展、ESG等国际资质认证、信用保险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深化游戏出口统保平台建设,创新海外平台应收账款保险服务,降低游戏企业出海风险。大力推进国际互联网交流访问便利化,支持游戏企业高效出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自贸委、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二、健全保障支撑体系
(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游戏企业服务中心、游戏产业孵化中心等,为游戏企业提供研发支撑、运营推广、游戏出海等服务。按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费用最高3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七)强化金融赋能带动。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游戏企业按规定纳入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享受研发投入和固定资产融资支持。支持游戏企业开展并购或上市,按照并购基金规定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八)培育游戏开发者生态。支持引进培育制作、策划、发行等游戏产业紧缺人才,按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政策规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鼓励举办制作人大赛、开发者大赛等有影响力的专业游戏赛事活动,对国际性赛事按照实际支出费用最高4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全国性赛事按照最高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打造友好发展环境
(九)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省市联动和部门协同,建立完善涉及游戏产业的工信、宣传、文旅、市场、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涉及游戏产业的扶持政策有效落地衔接。依托行业协会平台,每年原则组织召开2次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开展政策通气辅导,密切政企联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税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开发区))
(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组织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提供版权宣传、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构建良性健康游戏版权生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制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司法局)
四、其他
(十一)本措施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政策资金纳入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按程序列入市工信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并予以兑现。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照财政体制共担。国家、省、市、区同类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本措施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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